第(1/3)页 更何况解决问题,还有一个方式。 那就是原地提拔下层小吏,这种办法更能调动这些人的积极性。 其实对于古代的官职,后世之人大多都有些误解。 不说后面几个朝代的州或者道,就说秦汉时期的郡县。 其实一个郡以及下属的县当中。 郡一级的,只有郡守、郡丞、监御史、都尉四个人属于官员身份。 其他的主簿、卒史、令伊等职务都是郡守、郡丞自己招收的幕僚属官,属于吏。 其中郡守总览,郡丞负责政务和徭役等日常,都尉专职军事,监御史负责监督。 原本秦朝万人以上的叫县令,万人以下的叫县长。 后来改制的时候,冯逍建议全部统称为县长。 除了总长官县长之外,其他的官员各司其职。 县丞的职责和郡丞相似,属于县长的副手。 主职辅佐县长处理日常政务。 县尉掌治安、捕盗之事,和县丞为同级。 而县尉和郡一级的都尉的区别就是没有管理军事的职能。 可以说,秦朝郡一级的都尉相当于现在的军分区司令,而县一级的都尉相当于公安局长。 以上三位为官员职位,比郡一级的四个官位少一个。 县长除了副手县丞之外,还有其他的属吏。 其中令史管理文书档案;狱掾为县狱的典狱长;仓吏为县库的长官。 县以下的就是乡一级的行政机构。 乡一级的行政机构中,只有乡长为官员编制,副手为曹掾。 曹掾负责辅佐乡长处理日常政务、组织徭役的履行。 之前被称作亭长,也就是原本历史上刘邦的职责。 只不过是冯逍嫌机构臃肿,就将亭给裁撤掉了。 某种意义上来说,如今失业的刘邦,也是被冯逍所祸害的。 除了曹掾之外,还有一个固定的标配,那就是乡学的教授。 他和其他的位置不同,虽然不属于大秦的官职当中。 但是这个机构确是乡一级必须配备的机构,属于硬性政治配置。 第(1/3)页